连云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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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国五迁入转籍问题
内容: 本人之前在外地工作买了一辆国五的轿车,现因家庭原因回到老家来工作,个人户口是连云港的,请问国五能否跨省迁入和转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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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您好!2019年5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苏政发[2019]33号)第2条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第5条规定: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一个月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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