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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28/2025-00016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10-25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242省道连云港段“2023.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落实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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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242省道连云港段“2023.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落实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26 18:55:08

2023年7月28日,242省道连云港段发生一起中型厢式货车与三辆重型栏板货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连云港市公安局牵头成立242省道连云港段“2023.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组调查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对交通事故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责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以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进行了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二)总体评估意见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企业的责任追究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照事故暴露的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商品车承运单位青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驾驶人疏于管理、网络货运平台运行模式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深化重点运输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切实强化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责任追究落实具体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官某成,肇事车辆鲁UU7***号中型厢式货车驾驶人,2023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0月17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起诉,2024年1月17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追责问责落实情况

1、青岛**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023年9月3日抄告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采取督导检查、联合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立即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2、青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023年9月3日抄告青岛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督导检查、联合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立即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3、网络货运平台运行模式存在漏洞问题,2023年9月3日抄告**集团,进一步加强平台用户安全监管,修复管理漏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4、当事人李某军已年满60周岁仍持有A2驾驶证问题,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3年9月11日回函,李某军于2023年8月9日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超龄降级业务,现准驾车型为C1C6。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42省道连云港段“2023.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果惨痛、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连云港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做好此次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切实以严管严治稳控安全形势。

一是紧盯部门联动,消除行业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违章频发的运输企业,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负责人等措施,督促重点车辆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共深入53家企业召开警示通报会,指导企业调整岗位或辞退不合格驾驶人,定期检验机动车,依规注销报废机动车,对高风险运输企业通报抄告、联合约谈。

二是紧盯重点人车,深入排查隐患。深化大数据研判,深度研判、集中清理本市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换证等违法行为,对临界检验报废、审验换证的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通过电话催办、短信提醒、上门督办等方式,督促及时办理业务。

三是紧盯违法整治,提升安全环境。最大限度把警力、装备向国省道重点路段倾斜,深化错时联勤、错时布警,延伸勤务至后半夜、凌晨,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处国省道四类重点违法2561起,滚动清理马路市场,动态驱离违规停放货运车辆。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动态管控效能有待提升。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难以实现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勤务的全覆盖,需要在统筹路面巡逻与视频巡查、无人机巡航、AI巡检等智能巡控等方式上持续发力,探索更加适应实战需求的新型勤务运行模式。

(二)异地源头企业追责困难。货运车辆跨地区从事生产运输工作,行车路线不固定,途经地公安部门往往针对本地区运输企业开展源头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异地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措施少、效果差。

(三)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当前,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快速增长,陆路交通繁忙,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与现在急剧增长的交通态势不相匹配,文明交通建设任重道远。

(四)共治防控体系还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由交警“单打独斗”向“政府主责、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共管格局转变还不到位,相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还需加强。

五、工作建议

(一)推动协同共治,实施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国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整治、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快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深度治理隐患,防范安全风险。梳理近年国省道交通事故、警情特点规律,深度研判道路安全风险,整治平交路口视距遮挡和国省道“小开口”问题,落实“坡改平”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措施,挂牌整治较大安全隐患。

(三)深化文明交通,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加强国省道宣传阵地建设、宣传产品投放,做实国省道警保联动劝导站运行。

(四)增加保障投入,改善通行环境。加大经费保障,定期维护国省道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推广应用平交路口主动预警提示系统和智能移动卡口等科技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