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首页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4252428/2016-00050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6-12-05
文号: 连公交传发〔2016〕26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对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持续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积极策应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就开展对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整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效:

关于开展对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持续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5 00:00:00

交通警察支队发电

 

 

     关于开展对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持续整治的通知

 支队各相关大队:

为积极策应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就开展对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整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大队要把开展路口散发小广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具体抓手,组织动员全体民警集思广益、集中整治,在工作方式上要一个路口一个路口巩固,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推进,不断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务必在较短时期内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二、严格路面管控。将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纳入路面交警勤务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利用固定值守点和动态巡逻管控两种方式,加强考核检查,坚持露头就打。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江苏省道路交通条例》第54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5元罚款。同时要积极配合属地公安机关收集线索、追查源头,深入小广告制作窝点,进行源头治理。

三、灵活运用科技。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要强化对重点路段监控和日常巡控力度,使违法人员无可乘之机。发现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等违法人员,立即调派民警现场处理。同时,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轻装简行、见警就跑的特点,做好外围布控、便衣接近的查处方式,强化打击力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液晶显示屏作用,系统全面地宣传违法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单的社会危害性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重点加强相关广告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城市小广告危害及整治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掀起群防群治的热潮。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假装残疾、以假乱真、强讨硬要、拦车乞讨,租借、组织和强迫未成年人乞讨等行为予以曝光,以教育广大群众,避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交警支队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