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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28/2017-0040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12-26
文号: 连公交[2017]11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印发《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6 00:00:00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连公交[2017]116号

 

关于印发《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

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大队、支队各单位:

现将《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交警支队

2017年11月17日

全市20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

汽车集中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汽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清理各类逾期未检验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进一步提升源头监管和路面查控能力,逾期未检验汽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清理率达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告知一是对于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车辆1、开展当面告知。对照目标任务,逐一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上门见面,督促其7日内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当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由所有人或管理人签字后,一份保留存档,一份交当事人。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拒签的,在通知书上注明,并拍照或摄像后交当事人。2、作出处罚决定。当面告知期满后(7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仍不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出处罚决定。3、实施处罚送达。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及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要求同上。二是对于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联系查找的车辆:1、短信告知车辆所有人其违法行为情况,告知其前来接受处理。2、媒体公告通知违法车主其违法行为情况,告知其前来接受处理。3、邮寄告知,公安机关拟对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4、上述方式告知不到的,公告告知。5、对于邮寄告知或直接告知仍不来接受处理或不予陈述、申辩的,大队可对其车辆违法行作出处罚决定,并通过邮寄或上门方式送达,送达到位后处罚决定生效。6、对于公告发布之后7日内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告期满作出处罚决定(体外制作暂不进六合一平台)并公告送达(附件3),公告满60日视为送达,录入六合一平台。7、对所有人经通知或在拟处罚公告发布后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相关规定的,区分情况对车辆进行拍卖、拆除、报废、移交有关部门等处理。三是对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或公告送达期满之后6个月内,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各单位要统一汇总后上报支队,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二)全面开展查缉。一要成立查缉小组。为打消当事人侥幸心理,提升工作成效,各路面执勤大队要同步开展查缉行动。各城区路面执勤大队至少要专门成立一支查缉小组,由一名大队领导、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组成,并配备一辆清障车。二要开展上门查处。城区各路面执勤大队要合理安排勤务,充分利用早上、中午、晚间车辆回家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针对性、指向性查处。对所有人或管理人愿意接受当场处理的,在督促并确认处理后,可不拖移车辆;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愿意当场处理的,一律拖移车辆。所有民警在告知过程中,如需要拖移车辆,可与辖区大队查缉小组联系,查缉小组要积极配合开展查缉。三要加大路面查处。各城区路面执勤大队要深入开展研判,对经常在本辖区活动的逾期未检验车辆,分析交通违法记录轨迹,有针对性的开展布控蹲点拦截。路面民警在执勤执法时,要有意识地发现查处。

(三)全面营造氛围。一要利用阵地宣传。政工宣传大队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对接联系,通过策划专题、连续报道、组织记者随警作战等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整治有关情况、逾期未检验的危害、车主及驾驶应受的处罚等,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二要拓展渠道宣传。要发挥网络媒体、自媒体灵活多样优势,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依托市局、支队微信、微博以及社会各界自媒体平台,定期发送整治情况,分批次曝光重点逾期未检车辆,有效形成舆论压力。三要建立举报制度。政宣部门要针对多起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车辆情况,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主动举报重点违法车辆,挤压车辆存在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是支队党委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稳定全市今年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迅速行动起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抓指导、抓督办、抓落实的责任,实行领导、民警“双负责制”, 切实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中队、班(组)、民警,压力逐一传递,确保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期间,支队领导将按分管工作和联系点分工,实行挂片督导。

(三)加强源头监管。车管所要加大摸底排查,每月初对当月检验到期以及逾期未检验汽车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推送给辖区大队。辖区各执勤大队要根据摸排情况,迅速开展网上网下查缉行动,坚决杜绝一边查扣,一边新增现象。

(四)加强调度考核。交通指挥中心要加大调度考核力度,每日通报战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排名靠后、未及时完成任务的,支队将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各大队也要实行动态排名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不断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五)严格信息上报。各单位要确定专人收集报送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