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2-00039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2-12-12 |
文号: | 连公局〔2012〕25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文保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文保单位 对2012年度文保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 ||
时效: |
连云港市公安局文件
连公局〔2012〕253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文保单位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文保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2012年以来,全市文保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为主线,维护安全稳定为中心,深入推进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能力,维护了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经济腾飞营造了和谐安定的内部环境,涌现出了一批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表彰暂行规定》,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市文保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对象
省、市级等文保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机构和从事治安保卫人员。
二、 评比条件
在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单位推荐上报。
先进集体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将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取得显著成效;
2、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健全,师生员工(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强,连续三年未发生可防性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3、依法履行安全和稳定监督管理职能,检查力度大,协调工作好,隐患整改及时,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达到规范要求。
4、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机关创建工作力度大,工作实,成绩显著。
5、情报信息机制健全,搜集和研判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思想坚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成绩突出。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
4、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绩突出,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5、维护团结,工作勤奋,在协调和化解单位师生员工(职工)矛盾,维护单位稳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比方法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单位推荐。
2、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个人三等功由各单位自荐;先进个人1-2名。
四、评比要求
1、凡上报市公安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同时上报事迹材料(集体3000字左右,个人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所有上报事迹材料均采用第三人称,并一律用A4纸打印。
2、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总结评比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动员部署,严格执行评比条件。
3、市公安局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集体、个人颁发铜牌,奖章和证书。
4、各单位自写的申报材料和填写的奖励审批表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处(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联系人:黄本,联系电话:1586123625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