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5-0001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决定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05 |
文号: | 连公局〔2015〕6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决定 | ||
内容概览: | 2014年度全市有5个县级公安机关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市局决定,对东海县局、灌云县局、连云分局、开发区分局、徐圩新区分局予以表彰, 颁发奖牌。 | ||
时效: |
连云港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
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县、分局,市局各单位: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紧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源头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执法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稳步提高,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度全市有5个县级公安机关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市局决定,对东海县局、灌云县局、连云分局、开发区分局、徐圩新区分局予以表彰, 颁发奖牌。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为榜样,学习借鉴他们的执法工作经验,努力创新创优、争先进位,深入推进全市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执法水平,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连云港市公安局
抄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
本局党委委员。
连云港市公安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