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7-00036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决定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03 |
文号: | 连公局〔2017〕1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表彰侦破灌云“1.18”专案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 | ||
内容概览: | 关于表彰侦破灌云“1.18”专案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 | ||
时效: |
连云港市公安局文件
连公局〔2017〕10号
关于表彰侦破灌云1.18专案
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
2014年1月18日,灌云县局在灌云向阳农贸市场内查获1000余公斤来自巴西疫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经侦查发现此案购销地点涉及广东、福建、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2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数亿元。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为顺利侦办该案,市局和灌云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辗转全国20多个省、市,经过10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全面取证、奋力攻坚,共查扣来自巴西疫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牛肉235吨,依法冻结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摧毁了这一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的非法牛肉销售网络,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服务民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新华社、人民网、中央电视台对此案均作了专题报道。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规定,特命令:
一、给侦破灌云1.18专案专案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给下列4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分别颁发奖章、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周同斌 灌云县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
缪 凯 灌云县局食药环侦大队二级警员
柳 青 灌云县局治安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韩 平 治安支队案查大队大队长
三、给下列3名同志各个人嘉奖一次,分别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刘 毅 治安支队案查大队一级警员
曹海兵 技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毕 斌 技侦支队一大队二级警员
此令
公安局局长:王永生
2017年1月19日
连云港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