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28/2021-00089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12 |
| 文号: | 连公复〔2021〕49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4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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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陈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固树立以警为本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争取支持、强化保障、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工资待遇等方面问题,不断激发队伍活力,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高标高质,积极争取支持。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徐敦虎多次专门召开党委会、座谈会、汇报会专题研究推进,亲自推动成立正科级建制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明确职责、强化赋能,统筹强化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抓住《条例》贯彻落实契机,市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联席工作机制,强化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待遇和权益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等保障问题,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道路。
二、关心关爱,强化综合保障。严格按照规定为全局警务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落实年休假、女警务辅助人员产假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慰问、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保证警务辅助人员身心健康。2020年以来先后慰问警务辅助人员100余人,发放慰问金20余万元,购买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险42余万元。参照民警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模式,在灌南县局试点成立警务辅助人员大病互助会,目前已有509人加入,募集警务辅助人员大病、重病治疗资金5万余元。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机制,全市300余名警务辅助人员受到省市表彰奖励。灌云县局伊山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侍东亮、赣榆分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尚修波、赣榆分局黑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李均善先后入选由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主办的“平安之星”候选人。
三、从严从实,落实规范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规范管理,让警务辅助人员进建制、入序列、严管理、有保障。一是严把招录关口。进一步明确严禁非经统一程序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严禁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非法招录使用。疫情期间,由市局统一组织,集中招录3批151名警务辅助人员,未接到任何不良反映。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将警务辅助人员纳入队伍教育整顿整体计划安排,对全市6300余名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发现在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工作状态、“八小时之外”现实表现等方面存在问题人员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共计清理警务辅助人员425人。三是常态开展培训。组织一线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素质、自我防护、纪律作风等方面培训,切实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急作战能力和各类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2020年以来,分批次组织1000余名警务辅助人员参加脱产封闭式培训,并于今年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进行全员能力测试,对3名不合格者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完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联席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为逐步提高全市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完善《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党团建设等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内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不断提升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开展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试点工作。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在有条件的县、分局,开展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试点工作,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根据警务辅助人员职业特点、岗位职责和层级等级,合理确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基本构成,以及不同层级警务辅助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强汇报协调。对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公安厅请示汇报,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退役军人等部门协调沟通,按照《条例》要求,推动警务辅助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规定早日落地落实,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回复。
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