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28/2022-00059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
| 文号: | 连公复〔2022〕35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41354号提案的答复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
陈强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流程宣传普及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精心部署开展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有力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7%。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46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到事故警情后,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性质对事故等级进行划分,并作为适用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还是当事人自行协商程序处理的依据。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将开展调查,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责任认定方面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从2018年起,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中的事故快速处理功能,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或申请交通事故在线认定。
根据您提案中反映的内容,我们认真进行了梳理。
一、关于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今年3月24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两部委联合印发了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附后),新大纲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方法,事故现场保护、事故报警与求助技能等知识纳入驾驶培训教学课程。因此,您提出在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增加事故处理方面专项课程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交通运管部门反映,督促驾培机构适时调整完善。
二、关于完善机动车驾驶考试内容的建议。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规定,我局车管部门使用的考试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每次考试的题库都是由电脑随机抽取,人工无法修改。在考试题库内容安排方面,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增加了大量与交通事故处置有关的考题。因此,您提出的在机动车驾驶考试内容中增加事故处理考题比重的建议,我们将及时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反映,不断调整优化考试题库,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关于在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和车辆年检中开展宣传教育的建议。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有记分记录的AB类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参加年度审验教育,被记满12分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参加满分学习教育。目前,我局车管部门在组织审验、学习教育中,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流程纳入“两项教育”(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内容,安排具有丰富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民警授课。另外,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我局还专门拍摄制作了《港城红绿灯|轻微车损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流程》等电视节目,在连云港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在“连云港交警”新媒体,以图文并茂、直观易懂的形式,发布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系统应用操作指南,让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据统计:今年以来发生的简易事故中,使用快处快赔系统处理的交通事故数占比达78%。
四、关于联合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医院、保险等方面力量,有效整合“警、保、医”三方职责,建立由事故处理民警、医院科室专家、保险理赔员组成的微信群,加强现场救援、转运救治、医院急救、入院治疗和保险理赔等全流程信息共享,为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便捷。7月6日上午,我局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人寿财险、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方医院,签订连云港市道路交通事故“警保医”联动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警保医”联动合作机制,有效打通交通事故伤者绿色救助通道“最后一公里”。7月7日,我局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在海州区苍梧绿园组织开展全市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巡回宣传首场活动。期间,通过发放一封信、摆放宣传图板、大屏播放等形式,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处置等内容开展联动宣传。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基层交警部门定期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保险公司,对保险勘察员开展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共同当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宣传员”。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新大纲实施内容以及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不同类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流程,分门别类制作宣传材料,在公安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车管业务大厅以及机动车检测站、保险公司业务大厅等对外办事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事故处理等交管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进一步为群众办理公安交管业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