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28/2022-00031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4 |
| 文号: | 连公复〔2022〕6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
市自然资源局:
经研究,现对范昊迪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居住社区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治理。一是严把交评关。依托《连云港市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暂行规定》,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多名专家组开展前评估、后评估,先后召开22次交通影响评价评审会,提出90余项交通改善措施。二是优化片区组织。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开展小区内部“微循环”改造,采取优化小区内部交通组织、挖掘内部停车资源、实行分区管理、停放等措施,先后在苍梧小区内增加停车泊位700个;同时,拟定《市区小区内部道路交通优化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通告》,将“苍梧小区”经验做法向同科、天顺、东盛、香溢等4个小区推广,解决小区居民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三是加强停车管理。会同住建、街道等部门督促教育住宅小区物业加强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争抢车位、占用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管理,发动居民群众及时举报车辆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通过建立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解决因“停车难”造成的邻里矛盾纠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深入研究、合理布局居民小区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推动加大停车资源供给。严格落实市政府批复的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抓住《连云港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契机,推动提高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标准,修订停车收费办法,推动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参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制定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二是优化小区内部交通组织。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指导意见》,在苍梧小区试点成功案例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实施小区交通微循环工作,采取分区管理、合理增设车位的形式,有效增加车位供给,改善停车秩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三是加强老旧小区车位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议住建部门在充分尊重民意、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将停车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合理增加小区车位供给,提高小区车位数量,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特此回复。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