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5-00024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06 |
文号: | 连公局〔2014〕33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机构更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机构更名的通知 | ||
时效: |
连云港市公安局文件
连公局〔2014〕331号
关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机构更名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机构进行更名的通知》(连编办〔2014〕87号)精神,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机构进行更名,具体如下:
一、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浦一大队更名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
二、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浦二大队更名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
三、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大队更名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