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9-17 10:00:23 浏览次数:   字号:【

一、背景依据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保证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警辅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充分体现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关心关爱,更好地解决了广大警辅人员因疾病、意外事件致贫致困的风险,激发广大警辅人员在保平安、护稳定等各项公安工作发挥出更大效能。

二、目标任务

以“项目全、保额高、优惠大”为导向,为全市公安机关警辅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更好地为广大警辅人员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警辅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项目方案。明确保险方案,将保险分为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障两大类,分别就死亡、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意外医疗、疾病住院医疗和交通意外伤害等作出具体赔付约定。

二是明确参保费用。费用为200元/人/年,市区警辅参保费用由市局负担,各县局、赣榆分局、港公安局警辅参保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负担。

三是明确对接方式。市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保、理赔、保障工作由市局工会具体负责;各县局、赣榆分局、港公安局自行对接联系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参照执行。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通知、统计、审查、投保等工作,迅速将参保情况、项目传达到全体警辅。

四、涉及范围

涉及全市公安机关2019年7月31日前入职且目前仍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包括文职警辅和勤务警辅。


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